欢迎访问中医药文化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公益慈善

谨以此文哀悼贵州省作协首届乌撒文学奖获得者谈治华先生

2022-07-26 19:51:37 来源: 作者:

谈治华先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加入贵州省作家协会的威宁作者。《二秀出嫁》是他的小说处女作,发表在1956年7月的《红岩》杂志创刊号头题,随刊发行的宣传海报上,排在首位的《二秀出嫁》字号要比拳头还大。海报贴满了全国各大新华书店的橱窗,也贴到了当时威宁县委政府的大门上。可由于撞上反右运动,小说把一头牛叫成“二秀”,将农民主人公名字叫成“朱老憨”,被扣上了侮辱农民的帽子,谈治华一夜之间成了右派被打入大牢,一坐就是二十二年。

平反出狱后,谈治华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一直在县文化局从事《草海》杂志编辑工作,退休后又应聘到毕节地区文联《高原》文学期刊做编辑,并在工作之余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为威宁乃至整个黔西北地区引领和培养了大批文学创作人才。

《冷宫之夜》是谈治华的诗文集,出版之后获得了首届乌撒文学奖,书中多数诗文,都是作者在经历了22年牢狱之灾和平反恢复工作之后,利用工作之余写成的。分为古诗词、对联、新诗、散文、小说、杂文六个章节,篇篇文章都引证古籍作为论据,书卷气较浓。可见他的文学功底较为深厚,并有相当敏锐的观察力和老辣的文笔。不仅以滴水见光的独特技巧讲述了个人和时代、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而且以淋漓尽致的笔法展示出人性在特殊环境下的悲悯与凶残,善良与丑恶,隐忍与抗争,平实无华地显示出人类在逆难窘境中生命的升华和人生的希望。

出自他笔下的三十多篇杂文,大至官风政纪和文化教育,小志环境卫生的噪声污染,读之令人觉得:有的如喝姜辣汤,苦辣酸甜,品味一言难尽。

作家老谈已经九十多岁了,但他青年时期忙着打仗,中年时期忙着坐牢,老年时期忙着编书,一生用来创作的时间不多,但他依然将生命中经历的坎坷与折磨,心灵受到的屈辱和创伤,嫉恶如仇的性格,以及犹存的批判精神,融入进随笔与杂感中。以文字为武器,针砭时弊,激浊扬清,希望引起社会风气的改变,引起对人的灵魂的疗救。总之,他不愧为一个时代的见证者和思想者。

《冷宫之夜》由贵州省经济文化促进会出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单位黔策策划有限公司设计、印刷,品相精良,由时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5月出版。

谈治华,笔名言炎,1924年生,湖南宁乡人。贵州省作协会员。乌蒙诗社及楹联学会会员。1949年5月随部于上海苏州河以北起义后,考入二野军大,西进贵州。1954年转入地方作县报编辑并开始写作,曾在《红岩》《北京文艺》《山花》等报刊上发表过小说散文诗歌等。1957年被打成右派并判刑,在监狱及劳改场度过22年,1979年恢复工作,仍从事地线刊物编辑。发表过中、短篇小说30余万字及杂文、随笔、评论、诗词等10余万字。

谈治华的作品大多是从个人视角描绘对日常生活 的通透感悟和超常体验,感情真挚却惜墨如金、 意象深远又含而不露,不仅以滴水见光的独特技巧讲述了个人和时代、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而且以淋漓尽致的笔法展示出人性在特殊环境下的悲悯与凶残、善良与丑恶、隐忍与抗争,平实无华地显现了人类在逆难窘境中生命的升华和人生的希望。值此九十高龄之际,谈治华先生以抱病之躯,仍笔耕不辍,精神可嘉。鉴于他的文学创作成就及创作精神,经评委会郑重评审,决定将首届乌撒文学奖授予谈治华先生。

作 家 大 爱

那是一九八四年9月13日,笔者当时在威宁躲二胎生育,60岁的谈治华先在威宁环城古道晨跑,我记得当时走在他后面的还有威宁一中的一位女老师,谈老发现拐弯处有一个纸箱,不经意的用脚去踢一下,纸箱内突然传出一声婴儿嘀哭,谈老连忙弯下腰去打开纸箱,又惊又喜的大叫起来,“这是谁的娃哦 !”所有晨练的人们都围了过来,大家一齐寻找那婴儿的主人,寻了好久不见踪影, 这时大家才明白过来, 这原本就是一个弃婴。

谈老从纸箱里小心翼翼的抱起婴儿,就往回走,回到家后在老伴的帮助下给婴儿洗了个澡,包好后又去买牛奶及各种婴儿用品,当天下午就去派出所报了案,申请了临时收养这个女婴。

谈老在57年被打成右派入狱后,原配老伴就离了婚,有个女儿也成了孤儿,由宁乡老家奶奶收养着。多少年没有儿女亲情的谈老,决定亲自收养这个弃婴,一个月后,谈老向威宁民政局提出申请,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女婴取名谈莎莎。酷暑严寒,上学接送,挑灯辅导,含辛茹苦,终于把小莎莎哺养成人。

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当年的孤儿如今当了奶奶,爱心收养的弃婴也早已为人之母,九十八岁高龄的离休老革命谈治华先生,于7月23日17时, 带着他那一生的坎坷,满腹的诗文,安详的离开了这个曾给他委屈,让他抗争,些许还有些留恋和不舍的世界………..(记录者:何练兵 摄影:刘新民)

责任编辑:吴迪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5624号 发证机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邮件:1970784057@qq.com 本网法律顾问:杨涛 13366852808 方长满 15139954812 
本网广告独家代理:北京群策群利广告有限公司 中医药文化工作委员会版权所有,
所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转载本站原创,须注明来源及作者署名,版权必究!
京ICP备2021028515号-2
技术支持:北京华大网络